吳川市樟鋪初級中學食堂產權承包(二次)澄清更正公告
吳川市樟鋪初級中學食堂產權承包(二次)(項目編號:ZJCQ2024-461)于2024年11月19日在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湛江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0800/index)媒體上發(fā)布本項目公開招標公告,現(xiàn)對本項目招標文件的內容作如下更正:
1、原招標文件:第6頁的七、招標投標程序安排及要求
“(5)投標文件提交的開始時間:2024年12月11日09時00分。
(6)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2024年12月11日09時30分。
(7)投標文件遞交及開標地點:湛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湛江市赤坎區(qū)體育北路2號天潤中心6層湛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號多功能室)。”
更正為:
“(5)投標文件提交的開始時間:2024年12月24日09時00分。
(6)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2024年12月24日09時30分。
(7)投標文件遞交及開標地點:湛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湛江市赤坎區(qū)體育北路2號天潤中心6層湛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號多功能室)。”
2、原招標文件:第11頁的投標須知前附表“4投標保證金請各投標人使用本單位賬戶將投標保證金存進湛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賬戶,并必須于2024年12月9日16:00前到達賬戶,以到達賬戶時間為準,同時在銀行轉賬單據(jù)上寫上項目編號:ZJCQ2024-461。收款單位:湛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戶銀行:郵政銀行湛江市南橋支行;賬號:944000010001899127”
更正為:“請各投標人使用本單位賬戶將投標保證金存進湛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賬戶,并必須于2024年12月22日16:00前到達賬戶,以到達賬戶時間為準,同時在銀行轉賬單據(jù)上寫上項目編號:ZJCQ2024-461。收款單位:湛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戶銀行:郵政銀行湛江市南橋支行;賬號:944000010001899127”
3、原招標文件:第38頁、第39頁、第40頁的“附表三、商務技術評審表”內容“同類業(yè)績(6分)”:
投標人承包過的飯?zhí)媒洜I項目業(yè)績,的得3分,最高得6分。
注:須提供業(yè)績合同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否則不得分。
更正為:
“同類業(yè)績(10分)”
投標人承包過的飯?zhí)媒洜I項目業(yè)績,的得5分,最高得10分。
注:須提供業(yè)績合同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否則不得分。
4、原招標文件:第38頁、第39頁、第40頁的“附表三、商務技術評審表”內容“擬派項目經理”:
項目經理:
1、擬派項目經理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得2分,其他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2、至投標截止日,項目經理具有學校食堂管理經驗,具有5年(含5年)以上經驗,得2分,5年以下經驗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須提供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刪除”。
5、原招標文件:第38頁、第39頁、第40頁的“附表三、商務技術評審表”內容“主要技術人員情況”(10分):
擬投入本項目的團隊人員:
1、擬派服務團隊人員人數(shù)在10人(含10人)以上,得10分;
2、擬派服務團隊人員人數(shù)在6~9人(含6人),得7分;
3、擬派服務團隊人員人數(shù)低于6人(不含6人),得4分;
4、無提供或其他情況,得0分。
注:須提供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
更正為:
“主要技術人員情況(10分)”根據(jù)投標人承諾中標后擬投入本項目的服務團隊人員情況:
一、1、擬派服務團隊人員人數(shù)在10人(含10人)以上,得8分;
2、擬派服務團隊人員人數(shù)在6~9人(含6人),得6分;
3、擬派服務團隊人員人數(shù)低于6人(不含6人),得4分;
4、無提供或其他情況,得0分。
二、1、項目經理具有學校食堂管理經驗,具有5年(含5年)以上經驗,得2分,5年以下經驗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須提供承諾函并加蓋公章(格式自擬)。
6、原招標文件:第38頁、第39頁、第40頁的“附表三、商務技術評審表”內容“企業(yè)榮譽(5分)”:投標人獲得與經營有關的榮譽證書或證明材料,每提供一項得1分,最高得5分。注:須提供榮譽證書復印件或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更正為:
“服務便利性(5分)”根據(jù)投標人承諾在接到招標人通知后到達招標人指定整治現(xiàn)場時間響應情況進行評審:
1、投標人承諾在接到采購人通知后90分鐘內到達現(xiàn)場,得5分;
2、投標人承諾在接到采購人通知后90分鐘內(不含1小時)至2小時內到達現(xiàn)場,得3分;
3、投標人承諾在接到采購人通知后2小時(不含2小時)至4小時內到達現(xiàn)場,得2分;
4、投標人承諾在接到采購人通知后4小時(不含4小時)以上到達現(xiàn)場,得1分。無提供的不得分。
注:須提供服務響應承諾函并加蓋投標人公章(格式自擬)。
7、原招標文件:第5頁的六、投標人資格“(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民事責任能力的企(事)業(yè)法人單位或其他組織;”
更正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民事責任能力的企(事)業(yè)法人單位或其他組織,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經營能力的個體工商戶。”
本更正公告與原招標文件內容不一致之處,以本更正公告為準,投標有效期時間相應順延,其他內容不變。本更正公告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吳川市樟鋪初級中學
億誠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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